刘芳律师,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争议解决领域多年,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精深的业务能力、敏锐的问题意识和务实的办案作风。其处理复杂、疑难诉讼与仲裁案件,尤其是在公司股权、投资争议及演艺类纠纷等方面拥有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围绕客户目标提供全面的法律可行性方案,在所代理的多起案件中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部署有效地实现了客户诉求,同时赢得了客户的深度信赖。在多宗涉公司控制权争议中,刘芳律师所提出的方案及诉讼仲裁的代理工作,为客户商业目的的实现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支持。
荣誉与评价
代表业绩
著作权领域:
代理强视传媒公司关于《新龙门客栈》的著作权合同纠纷;
代理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关于某知名电视剧的系列著作权合同纠纷;
代理哇唧唧哇公司与知名音乐人著作权侵权纠纷;
代理某科技公司关于《奔跑吧,兄弟》游戏改编权纠纷。
合同纠纷领域:
代理欢瑞世纪关于《大唐荣耀》合同纠纷;
代理多位知名艺人、经纪公司的演艺经纪合同纠纷。
名誉权领域:
公司争议领域:
某知名文化经纪公司股东诉国内知名经纪人的高管侵犯公司利益纠纷;
代理北京某知名娱乐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案;
代理北京某知名文化公司股权争议、高管侵权纠纷系列纠纷案;
代理某知名航空集团旗下公司的系列股权争议、高管侵权纠纷系列纠纷案。
专业资质与社会活动
学术成果
《公司综合类法律法规汇编》;
《互联网环境下,音乐人如何做好版权管理的选择题?》;
《诉讼还是仲裁,律师如何应对争议解决方式适用冲突?》;
《“新冠肺炎”疫情下影视行业合同的履行与法律责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