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2期,总第44期(2022.3.21-2022.3.27)
本周聚焦
○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数据基础制度若干观点》并公开征求意见
○ 国家网信办指导各大平台加强涉东航客机坠毁谣言溯源,清理谣言16.7万余条
○ 科技部拟规定: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 东航:旅客名单是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
○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反垄断监管技术研究,监测数据、算法垄断
○ 欧盟委员会发布《信息安全条例》《网络安全条例》提案
○ 欧盟就《数字市场法》达成一致 遏制科技巨头
○ 荷兰反垄断机构再向苹果罚款500万欧元,累计达4500万欧元
国内热点
一、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数据基础制度若干观点》并公开征求意见
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发布28条“数据基础制度观点”,并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内容涵盖数据产权、数据市场体系、数据交易流通规则、数据安全发展、数据技术应用等方面。
观点提出,建议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据发展红利为根本目的,以优化数据要素布局结构、保障各社会主体平等使用数据、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建议以赋能实体经济为重点,以改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环境、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破除阻碍数据要素供给、流通、使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接和引领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为总体思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来源:国家发改委)

2、国家网信办指导各大平台加强涉东航客机坠毁谣言溯源,清理谣言16.7万余条
3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在执行昆明-广州任务时在广西梧州市上空失联并坠毁。事故发生后,广大网民密切关注救援进展和事故原因调查。然而,个别网民借此散播网络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国家网信办指导多家网站平台,对网上传播的关于MU5735的谣言进行溯源。腾讯、新浪微博、字节跳动、快手、百度、哔哩哔哩、小红书、知乎等网站平台,对借东航客机坠毁事故造谣传谣、散布阴谋论、调侃灾难等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从快从严处置。截至目前,共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27.9万余条,其中谣言类信息16.7万余条,处置账号2713个,解散话题1295个。(来源:网信中国)
3、科技部拟规定: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3月22日,科学技术部下发关于公开征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实施细则》全文共122条,分为总则,总体要求,调查、登记与数据备份,行政许可、备案和安全审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附则共7章。
根据《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料。
《实施细则》拟规定,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尊重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的隐私权,事先取得知情同意,确保提供者健康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和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必须由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开展。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来源:科技部)

4、东航:旅客名单是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
3月25日下午,“3·21”东航飞行事故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广西梧州举行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东航集团宣传部部长刘晓东回应记者关于是否会公布旅客名单时表示,所有航班的旅客名单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范畴。我们认为,根据国内外惯例,是否公布应首先服从于旅客搜救和家属联络的紧迫需求,比如一些国际航班如果不公开很难联络到所有旅客家属。目前,东航已经第一时间向调查组提供完整旅客名单,已于24小时内已与所有旅客家属取得了联系。关于这个问题,还要充分尊重乘客隐私和家属意愿,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来源:人民日报)

二、反垄断与竞争法
1、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反垄断监管技术研究,监测数据、算法垄断
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发展。
规划提出,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技术研究。研究互联网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智能监测与取证固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数据、算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监测、风险识别和预警,数字经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甄别、算法监测等关键技术,提升精准监管水平。(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外动态
一、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欧盟委员会发布《信息安全条例》《网络安全条例》提案
3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信息安全条例》提案,使得欧盟各机构、机关、办事处之间建立共同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措施。该提案旨在加强欧盟对网络威胁和事件的复原力和响应能力,并确保在全球恶意网络活动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建立一个有弹性、安全的欧盟公共管理。拟议的《信息安全条例》正文共62条,旨在为欧盟所有的机构、机关、办事处建立一套最低限度的信息安全规则和标准,以在信息威胁不断演变的情况下为它们提供有力与一致的保护。这些新的规则将为欧盟各机构、机关、办事处之间以及与成员国之间的信息安全交流提供一个稳定的基础,以标准化的做法和措施来保护信息流的安全。
同日,欧盟委员会还发布了《网络安全条例》提案。该提案旨在加强欧盟对网络威胁和事件的复原力和响应能力,并确保在全球恶意网络活动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建立一个有弹性、安全的欧盟公共管理。拟议的《网络安全条例》正文共25条,旨在为网络安全领域的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定一个法律框架。它将致力于建立一个新的机构间网络安全委员会,提高网络安全能力,并促进定期成熟度评估和更好的网络清洁度。它还将扩大欧盟机构、机关、办事处的计算机应急小组(CERT-EU)的任务,作为威胁情报、信息交流和事件响应协调中心、中央咨询机构和服务提供商。(来源:数据法盟、欧盟委员会)

二、反垄断与竞争法
1.欧盟就《数字市场法》达成一致 遏制科技巨头
欧盟成员国、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3月24日就结束数字巨头滥用支配地位的新立法达成了协议。经过几个月的谈判,欧洲机构之间就《数字市场法》(DMA)达成了妥协,该法将对GAFAM——谷歌、苹果、Meta(Facebook)、亚马逊和微软施加一系列义务和禁令,以遏制其反竞争行为。法新社称,该协议也可能会产生国际影响。
路透社报导,目前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法国在推特发文说,与会成员经过8小时磋商后,达成这项临时协议。法国数字经济国务秘书塞德里克-奥(Cédric O)表示,这是“近几十年来最重要的经济法规”。他认为“DMA不仅是对数字经济的监管,也是对我们经济和民主空间的监管”,并称赞这是“历史性的一步”。
据报道,该法规预计将于2023年1月生效,也标志着打击大型平台滥用行为的理念发生了变化。在多年来无休止的法律诉讼中徒劳地追逐这些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之后,布鲁塞尔希望在上游采取行动,对他们施加20条规则,如果不遵守,就会被罚款。其目的是在滥用行为破坏竞争之前,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来源:RFI)
2、荷兰反垄断机构再向苹果罚款500万欧元,累计达4500万欧元
由于苹果不允许约会软件开发商在荷兰使用非苹果支付方式,导致荷兰监管部门不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数月都未能解决。荷兰反垄断机构3月21日表示,苹果已经提交新方案,试图解决此纠纷。
荷兰用户及市场权利保障机构(The Authority for Consumers and Markets,简称ACM)没有披露苹果新方案内容,它已经向苹果进行每周一次的500万欧元(约3515万元人民币)罚款。
自1月发生纠纷以来,荷兰已经向苹果罚款9次,累计已经达到4500万欧元。苹果在1月表示将遵守荷兰消费者与市场监管局裁决,允许用户在网上苹果商店下载约会软件时,可以使用除苹果系统外的另外两种支付方式。但这两种支付方式只适用于约会软件,而且苹果公司仍会从中扣除佣金。(来源:IT之家)
整 理:高 成
编 辑:张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