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律师:
刘锦丽 律师
联系邮箱:jane.liu@taoanlaw.com
刘锦丽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及娱乐法法律事务。刘锦丽律师兼具优秀的文学教育背景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在涉外娱乐法方面有着突出的经验和能力,提供了包括国际影视项目合拍与合作、艺人经纪、体育以及音乐版权事务等多方面法律服务。刘锦丽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国内外多家知名影视单位、制片人、演员以及导演。
刘锦丽律师曾主导或参与那不勒斯足球俱乐部授权合作项目、艺术家霍夫曼实景装置设计作品“大黄鸭”在华巡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电广传媒与狮门影业多片投资项目、某知名艺人跨国音乐合作项目、人工智能以及数据权益相关的国际专题研究项目以及新型互联网治理争议解决项目等。刘锦丽律师代理的案件曾获“中国网络治理十大司法案件”“中国新文娱十大影响力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深圳法院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荣誉。
刘锦丽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以及法律硕士学位。刘锦丽律师还曾就读于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并获得美国法硕士学位(娱乐法专业),工作语言为中文与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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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文章为本所为本行业及社会公众提供的公益性普法服务,不属于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也不代表本所针对具体个案的意见或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