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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安前沿观察】 中法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发布 TikTok及字节跳动诉美国司法部长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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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国务院公布年度立法计划,多部网络法治相关立法在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发布

  • 苏州数据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 天津自贸区印发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 国常会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 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诉美国司法部长

  • 美国科罗拉多州议会通过美国首个人工智能法案

  • 德国数据保护部门发布生成式AI的GDPR合规指南

  • 美国马里兰州州长签署在线数据隐私法案与儿童法线上数据保护法

  • 日本制铁收购美国钢铁案通过欧盟反垄断审查,将面临美国国家安全审查(CFIUS)严峻挑战

  • 微软在西班牙因云服务再遭反垄断指控








一、元宇宙与人工智能

1.  国务院公布年度立法计划,多部网络法治相关立法在列


2024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国务院立法计划》),多部网络法治相关立法在列。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今年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共21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30件。


值得一提的是,“人工智能法草案”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中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这也是该法连续第二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预备提请审议项目。


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


2023年7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成为我国现阶段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的主要法规。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多名人大代表呼吁制定人工智能法,对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作出全面规定。(来源:隐私护卫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发布


中法两国元首深信两国之间持续对话对于为全球挑战提供持久解决方案的重要性,决定加强中法关系作为全球挑战国际治理推动力的作用。为此,在2023年4月7日《中法联合声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于2024年5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在人工智能方面达成十点共识。


1.中法两国认识到人工智能在发展与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同时考虑到人工智能的发展和使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挑战,一致认为促进人工智能的开发与安全,并为此推动适当的国际治理至关重要。


2.中法两国充分认识到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深刻影响,以及与该技术相关的潜在和实存风险,致力于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这些风险,并加强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以促进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开发和利用。


3.为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带来的机遇,中法两国致力于深化关于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模式的讨论。这一治理既应顾及技术不断快速发展所需的灵活性,同时应对个人数据、人工智能用户的权利以及作品被人工智能使用的用户的权利提供必要保护。


4.中法两国充分致力于促进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系统,坚持“智能向善(AI for good)”的宗旨,通过全面和包容性的对话,挖掘人工智能的潜力,降低其风险。双方还将依托联合国层面开展的工作,致力于加强人工智能治理的国际合作以及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倡议之间的互操作性,例如依托在联合国秘书长人工智能问题高级别咨询机构内或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的基础上开展的工作。


5.中法两国认识到,人工智能的机遇、风险和挑战本质上是全球性的。双方强调,在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为确保国际安全与稳定以及尊重主权和基本权利,加强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6.中法两国对国际社会为实现人工智能应用的发展和安全所做的努力表示欢迎,包括2023年11月1日签署的《布莱切利宣言》。中国愿参加法国将于2025年举办的人工智能峰会及其筹备工作。中国邀请法国参与将于2024年举办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


7.这些努力补充和加强了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负责任国家行为框架,该框架以渐进和累积的方式制定,并在联合国层面达成一致。中法两国一致同意,应助力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加强网络能力,以应对包括与人工智能发展相关的各类网络威胁。


8.中法两国强调,人工智能必须为公共利益服务,各国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双方强调加强国际合作,以弥合数字鸿沟,并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人工智能能力。双方都认识到,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积极开发人工智能。这些用途应包括可持续发展、气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生产、教育和全民健康。


9.考虑到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尊重和保护文化和语言的多样性变得困难,中法两国主张,人工智能必须为所有人提供包容性接入,在线提供可访问、可视和可发现的内容,尊重多种语言和文化多样性,包括在多边框架内。


10.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将不可避免地给工作带来深远的变化。面对这一挑战,中法两国正批判性思考人工智能对未来工作的影响,以期抓住这一技术突破的全部潜力,防范其对工作和劳动者造成的风险。(来源:外交部)


二、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  苏州数据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图片来源:吴言微语


2024年5月8日,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狮山人民法庭(苏州数据资源法庭)揭牌成立。据了解,苏州数据资源法庭实行三审合一体系,主要负责审理由虎丘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数据资源相关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法庭将聚焦数据采集、存储、处理、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合规需求,通过数据资源类案件的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不断为数据收集、开发、开放全过程明确行为规范和责任体系,探索数据产权制度应用和数据纠纷优化处理,激励数据创新,合理界分数据权利,促进数据流通利用,维护数据使用秩序,为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来源:苏州发布)


2.  天津自贸区印发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2024年5月9日,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市商务局联合公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数据出境行为包括:一是数据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传输至境外。二是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三是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情形,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等其他数据处理活动。根据《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天津自贸试验区内有数据出境需求的企业,应当对照《负面清单》识别其拟出境数据是否在清单范围内,在清单范围内的数据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清单外数据可以自由跨境流动。(来源: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三、反垄断与竞争法

1.  国常会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2024年5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要聚焦当前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细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来源:新华社)


2.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5月11日对外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以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平台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护航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坚持鼓励创新方面,《规定》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着力促进互联网行业发挥最大创新潜能。

在着力规范竞争方面,《规定》顺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完善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及规制要求;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规定》回应社会关切,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进行规制,为解决线上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萌发的新问题提供政策支撑。

在强化平台责任方面,《规定》督促平台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此外,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规定》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为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并且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管效果。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着力做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和查处工作,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图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一、元宇宙与人工智能

1.  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诉美国司法部长

美国时间2024年5月7日,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共同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美国国会签署的旨在封禁TikTok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法》违反美国宪法。


TikTok和字节跳动为诉讼聘请了强大的律师团队,包括Covington & Burling与Mayer Brown 律所的合伙人。其中Covington & Burling律所的团队曾在2021年成功协助小米在美“涉军企业”案件胜诉。

起诉书将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B•加兰作为被告,以《美国宪法》为依据,指出了美国封禁TikTok法案的四重违宪。

第一、封禁TikTok法案涉嫌剥夺言论自由。这直接违背了1791年颁布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该修正案明确指出: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言论自由。

第二、封禁TikTok法案涉嫌剥夺公权。《美国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立法机关不得行使司法机关的职能,对个人或团体进行立法惩罚。也就是说,美国国会根本无权立法惩罚TikTok。

第三、封禁TikTok法案涉嫌侵犯平等保护的权利。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封禁TikTok法案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TikTok单独挑出来,在程序上就不正当。

第四、封禁TikTok法案涉嫌违宪征用私有财产。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还规定: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如果对TikTok的禁令生效,就会在客观上产生征用的效果,而美国给TikTok的赔偿呢?在哪?

对于美国国会所主张的“TikTok构成数据安全或外国政治宣传传播的风险”,起诉书提出,美国国会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也未能证明该应用在这些领域造成任何具体危害。对此,联邦政府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图文来源:环时深度视野)

2.  美国科罗拉多州议会通过美国首个人工智能法案

2024年5月8日,美国科罗拉多州立法机构通过了《科罗拉多州人工智能法案》(SB 205),该法案由参议院多数党领袖Robert Rodriguez、众议院众议员Manny Rutinel和Brianna Titone共同提出。若州长Jared Polis签署该法案,科罗拉多州将成为美国第一个立法监管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使用的州。

该法案旨在建立一个法律框架,该框架能够在促进持续创新的同时提供基本的保护措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者意图通过以下方式达到这种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第一,法案规定了开发者和部署者的一般注意义务,即采取合理的注意措施保护消费者免受已知或可合理预见的算法歧视风险。同时,该法案设立了一个可反驳的推定,如果开发者和部署者遵守法案的要求(如进行披露等),即可视为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措施。该法案还为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并遵守公认的人工智能风险缓解框架的部分开发者和部署者提供了肯定性辩护,旨在激励其参与前期的风险缓解活动。

第二,该法案不包含私人诉讼权,相关诉讼只能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强制执行。

第三,该法案在最初提出时包含一个监管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的章节。法案后期删除了这一部分,是为了缩小法案的关注范围,并解决在利益相关者过程中,包括在参议院委员会听证会上提出的问题。(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二、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  德国数据保护部门发布生成式AI的GDPR合规指南

2024 年 5 月 6 日,德国数据保护机构(DSK)发布了《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指引生成式AI符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有关规定。

《指南》特别关注大型语言模型 (LLM),但也不排除将其应用于其他人工智能应用的可能性。《指南》规定了实例以供参考,其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部署者,也间接面向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者、制造者和提供者。

《指南》在以下方面规定了人工智能应用的部署者应履行的义务:人工智能应用的运用领域和服务目的、人工智能应用的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的使用。

人工智能应用的部署者需考虑以下问题:人工智能应用的运用领域是否合法;是否涉及个人数据的处理;人工智能应用的训练是否符合数据保护的规定;数据处理的合法性基础;对数据主体产生法律后果的自动化处理的依据;人工智能应用属于封闭系统还是开放系统;是否符合GDPR规定的透明度义务要求;数据主体权利,特别是修改权和删除权;数据保护官(DPO)和员工代表参与有关人工智能应用的决策。(来源: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实务评论)

2.  美国马里兰州州长签署在线数据隐私法案与儿童法线上数据保护法

当地时间2024年5月9日,马里兰州州长韦斯·摩尔(Wes Moore)签署了两项旨在加强在线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其中一项为《2024年马里兰州在线数据隐私法》(Maryland Online Data Privacy Act of 2024),要求企业履行保护个人信息的职责,允许消费者控制和限制针对性广告和个人资料的收集。支持者希望这些法律能促使其他州采取类似措施,保护在线隐私。该法使马里兰州成为美国第17个拥有综合性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州,该法将于2025年10月生效。


另一项法律是马里兰州儿童法典(Maryland Kids Code),旨在限制在线收集儿童数据的范围,并保护他们免受有害内容的影响。为了应对潜在的法律挑战,该法案吸收了案例法和消费者保护措施。评论认为,该法案使马里兰州成为第二个对收集的儿童信息进行严格限制的州。(图文来源:愚公法律评论))

三、反垄断与竞争法

1.  日本制铁收购美国钢铁案通过欧盟反垄断审查,将面临美国国家安全审查(CFIUS)严峻挑战

2024年5月6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全球第四大钢铁制造商日本制铁集团(Nippon Steel)以149亿美元收购拥有122年历史的美国标志性工业制造商美国钢铁公司(U.S. Steel)的交易,鉴于“拟议交易导致的市场地位有限”。

欧盟委员会根据最初预计进行了“走程序”批准,但在美国,该交易正面临着担心国家安全的立法者和担心工人失业的美国钢铁工会两方面的阻力。正值美国大选年,拜登曾表示美国钢铁公司应保持“美国国籍”,而特朗普也表示如若当选将禁止该笔交易。目前,美国司法部正在对该交易进行反垄断审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正在审查该交易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为了消除美国方面的担忧,日本制铁提出将其美国总部迁至美国钢铁公司所在地的匹兹堡,并承诺遵守美国钢铁公司与美国钢铁工会之间的所有协议。此次收购将帮助全球第四大钢铁制造商向全球1亿吨粗钢产能迈进。(来源:反垄断实务评论)

2.  微软在西班牙因云服务再遭反垄断指控

2024年5月8日,在向西班牙反垄断监管机构提交的一份新投诉中,微软被指控存在反竞争行为。目前,外界对这家科技巨头在云计算市场的影响力的审查越来越严格。

据网经社云计算台(CC.100EC.CN)获悉,代表700家公司的Asociación Española de Startups日前向西班牙反垄断监管机构(CNMC)提交了正式投诉,指控微软利用其在软件市场的主导地位强制人们使用其云服务。

Asociación Española de Startups是谷歌和亚马逊旗下云服务部门AWS的合作伙伴。该组织认为,微软施加的技术和合同壁垒“严重影响了西班牙创业生态系统内的云提供商和云客户及其国际增长”,并敦促监管机构进行调查。

这项指控是基于长期以来的批评,即微软在竞争对手的云基础设施上运行Windows或Office软件包等应用程序时设定了不公平的条款和昂贵的价格。最近,随着微软的Azure云业务成为包括欧盟、英国和南非在内的世界各地监管机构的目标,反对声音愈演愈烈。(来源:竞争法大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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