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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安前沿观察】OpenAI终止对中国大陆提供API服务 垄断民事案件司法解释发布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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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OpenAI 终止对中国大陆提供API服务

  • 工信部就《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处理流程及质量评价模型》公开征求意见

  • 《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签署

  •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Avanci专利池垄断风险进行提醒敦促

  • 美国三大音乐巨头诉AI公司侵权

  • 欧盟委员会对微软与OpenAI、谷歌与三星的交易开展进一步调查

  • 苹果限制应用程序分流消费者遭欧盟委员会调查,可能成为DMA首罚案例

  • 欧盟委员会针对微软捆绑销售Teams发布反对声明

  • 美国法院裁定针对迪士尼的反垄断索赔继续进行





一、元宇宙与人工智能


1.  OpenAI 终止对中国大陆提供API服务


2024年6月25日,OpenAI 向中国 API 用户发送一封邮件,表示将采取措施,以阻止来自不再支持的国家和地区名单上的地区的 API 流量。



OpenAI官网显示,OpenAI API支持的国家和地区列表中不包括中国大陆。



相关背景:

2024年6月2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所谓的有针对性的规则草案,禁止美国对中国人工智能(AI)和其他技术领域进行某些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投资,或是要求对这些投资进行通报。1、禁止美国人参与涉及某些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的技术和产品的交易;2、要求美国人通知财政部涉及某些技术和产品的其他交易,这些交易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对此,商务部6月24日回应称,中方注意到美方发布相关文件。商务部表示,美方应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平竞争原则,停止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取消对华投资限制,为中美经贸合作创造良好环境。据了解,美国这一禁令将在8月4日前完成公众意见征集,这意味着美国有望按照预期在年底前实施这一新规。该草案针对美国在半导体、微电子、量子计算和AI领域的某些投资进行监管,目的是为防止美国专有技术帮助中国发展尖端技术或主导全球市场。(图文来源:凤凰网科技)

2.  工信部就《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处理流程及质量评价模型》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6月25日,为了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将申请立项的《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处理流程及质量评价模型》等12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



出台《人工智能 大模型训练数据处理流程及质量评价模型》征求意见稿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数据处理流程:该征求意见稿可以为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的处理提供标准化的流程,确保数据的收集、清洗、标注等环节符合一定的规范和要求,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


保证数据质量:通过建立质量评价模型,可以对训练数据的质量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从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


促进人工智能发展:高质量的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规范的数据处理流程和质量评价模型有助于提高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性能和准确性,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征求意见稿可以强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确保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图文来源:维科网工控)


二、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 《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签署

2024年6月26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在京会见德国数字化和交通部部长维辛一行,双方共同签署《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庄荣文表示,2024年4月,习近平主席与到访的朔尔茨总理深入交流,为双边关系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指明了方向、作出了规划。中方愿同德方一道,落实好两国领导人合作共识,以签署《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契机,推进中德网络空间交流合作取得更多成果。

维辛表示,德方高度重视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等领域工作,将与中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推动落实《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与德国数字化和交通部在《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建立“中德数据政策法规交流”对话机制,加强在数据跨境流动议题上的交流,为两国企业营造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图文来源:网信办官网)

2.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年6月26日,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旨在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字产业发展和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引导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国际数据中心业务。此次修改主要对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防范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内容作出规范。(来源:网信海南)


三、反垄断与竞争法


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是根据2022年修正的《反垄断法》制定的一部新的综合性司法解释,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将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对于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案件发挥重要作用。



新司法解释减轻原告举证负担,比如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方面,规定了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直接证据;针对数字经济提出针对性裁判规则,包括: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意思联络或信息交流”或者实现行为一致性,可能构成横向垄断协议;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赋予反垄断行政处理决定在民事诉讼中较高的证明价值,切实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Avanci专利池垄断风险进行提醒敦促

2024年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一司负责人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规定,约见Avanci专利池相关负责人,当面递交《提醒敦促函》,对Avanci专利池在汽车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存在的垄断风险进行提醒,敦促Avanci专利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有关问题预防和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预防和制止垄断风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一、元宇宙与人工智能

1.  美国三大音乐巨头诉AI公司侵权


当地时间2024年6月24日,美国唱片业协会代表索尼音乐娱乐、华纳唱片集团、环球音乐集团等起诉了Suno和Udio两家AI音乐初创公司,原因是这两家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使用了大量原告公司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用于AI大模型训练。此举涉嫌侵犯原告公司的音乐版权。


起诉书提到,原告公司对被告所开发产品进行了多次测试,通过给出特定主题、流派、艺术家、乐器、声乐风格等提示词生成AI音乐作品。经对比发现,这些生成内容与原告版权作品高度相似。比如,Udio能生成与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等人声音相似的作品,Suno能生成模仿杰森·德鲁洛(Jason Derulo)等歌手音色的音乐。尽管Suno和Udio在之前的通信中都声称自己是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但原告认为,被告公司对于自己的侵权行为一清二楚,比如Suno公司高管在不同场合的公开表态就能证实这一点。起诉书显示,Suno的联合创始人曾声称Suno大模型训练“混合了专有数据和公共数据”“与其他公司的做法高度一致”,还有投资者承认“如果公司成立之初就与唱片公司达成协议,我可能就不会投资了。我认为,他们需要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开发这种产品。”原告认为,Suno和Udio通过侵犯原告公司音乐版权牟取暴利。2024年5月,Suno宣布在最新一轮融资中筹集了约1.25亿美元,公司估值约5亿美元,其产品采用会员模式,不同级别用户每月需支付最低8美元,最高24美元的费用。另外,AI生成音乐作品在流媒体上播放量很高,与原告的版权作品已形成竞争关系,正严重挤压原创作品的生存空间。原告强调,如果放任被告的行为,整个合法音乐产业或将被颠覆。如果得到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和参与,人工智能生成工具将协助人类创造和生产创新音乐;无视对作品基本版权的保护,将对艺术家、唱片公司、音乐产业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持久伤害,最终导致音乐作品质量下降,音乐文化影响力减弱的后果。因此,原告公司以美国《著作权法》等为依据,要求被告公司停止侵权,并针对每件侵权作品最高赔付15万美元。涉Suno的诉讼案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提起,Udio一案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提起。


被告公司对此有何回应?据了解,Suno首席执行官米奇·舒尔曼(Mikey Shulma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Suno技术具有变革性,旨在生成全新的输出结果,而非“记住和反刍原先存在的内容”。Udio方面则表示,AI学到的音乐创意不归任何人所有,目前已采取最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大模型训练不会涉及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自从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热潮来临,相关的版权争议从未停止,类似诉讼已有先例。2023年10月,环球音乐集团对Claude AI开发商Anthropic提起诉讼,要求停止未经授权使用其音乐来训练AI模型的行为,并赔偿7500万美元等。官司打得“火热”的同时,也有国家地区率先寻求解法。2024年3月,田纳西州成为美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保护词曲作者、表演者和其他音乐行业专业人士免受人工智能潜在威胁的地区。该法律支持者表示,其设立目标是确保人工智能工具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法使用艺术家的版权作品。(来源:隐私护卫队)


2.  欧盟委员会对微软与OpenAI、谷歌与三星的交易开展进一步调查


2024年6月28日,据路透社报道,欧盟委员会拟针对微软与OpenAI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及谷歌与三星在AI领域的交易进行进一步的反垄断调查。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竞争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表示,就微软与OpenAI的交易而言,欧盟委员会此前已向微软、谷歌、Meta、TikTok以及其他开展AI领域合作的大型科技公司发送调查问卷,以了解微软与OpenAI协议中的“排他性条款“是否会对竞争对手产生负面影响。下一步,欧盟委员会将正式立案,拟对微软与OpenAI的合作关系展开调查。


就谷歌与三星的交易而言,2024年1月,谷歌与三星达成了一项长期协议,在三星的Galaxy S24系列智能手机中预装谷歌的生成性人工智能技术(Gemini Nano)。维斯塔格指出,欧盟委员会已要求提供信息,以了解谷歌与三星之间上述协议的影响。


此外,维斯塔格表示,欧盟委员会正在研究将欧盟并购控制规则适用于“收购-雇佣(acquisi-hires)”交易,即一家公司主要为了获得另一家公司的人才而开展收购。例如,2024年3月,微软以6.5亿美元收购初创公司Inflection,以使用Inflection的模型并雇佣其大部分员工。(来源:反垄断实务评论)


二、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

1.  苹果限制应用程序分流消费者遭欧盟委员会调查,可能成为DMA首罚案例


2024年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在官网表示,已向苹果公司通报了其初步意见,认为该公司的 App Store 规则违反了《数字市场法案》(DMA),因为这些规则阻止应用程序开发商自由地引导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优惠和内容。


此外,委员会还针对苹果公司启动了新的不合规程序,因为担心苹果公司对第三方应用开发商和应用商店的新合同要求,包括苹果公司新的“核心技术费”,不足以确保苹果公司有效履行其在DMA下的义务。(来源:网络诉讼圈)


三、反垄断与竞争法

1.  欧盟委员会针对微软捆绑销售Teams发布反对声明


2024年6月25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网宣布,已向美国科技巨头微软公司发出异议声明,指控后者微软可能存在“捆绑销售”Teams的行为。


微软是于2017年将聊天和视频应用Teams添加到Office 365套件中,希望能使其成为企业用户中流行的沟通协作工具。这种捆绑行为自然是会引起竞争对手的不满,认为微软将Teams与Office捆绑的行为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欧盟委员会初步意见认为,微软将Teams与Office 365中流行的生产力应用程序(比如Word、PowerPoint、Excel等)捆绑在一起,这种方式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规则。他们认为微软在全球专业用途SaaS生产力应用程序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将Teams与Office软件捆绑的行为,限制了通信和协作产品市场的竞争。



欧盟委员会初步意见认为,微软将Teams与Office 365中流行的生产力应用程序(比如Word、PowerPoint、Excel等)捆绑在一起,这种方式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规则。他们认为微软在全球专业用途SaaS生产力应用程序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将Teams与Office软件捆绑的行为,限制了通信和协作产品市场的竞争。


并且欧盟委员会指出,微软不让客户在订阅Office 365时有剔除Teams的权限,这可能赋予Teams在分销时具备优势。另外,Teams与微软之外的产品存在互操作性限制,这可能加剧这一优势。


欧盟委员会对此批评:“Teams的这些优势将会阻碍竞争对手的创新,进而损害欧洲经济区客户的利益。”(图文来源:青青律议)


2.  美国法院裁定针对迪士尼的反垄断索赔继续进行


2024年6月26日,美国法院针对迪士尼的反垄断诉讼已取得进展,针对其作为内容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双重身份进行审查,主要关注ESPN(即美国娱乐与体育电视台频道)和Hulu(由NBC环球、新闻集团以及迪士尼联合投资的视频网站)。


美国地区法院的法官Edward Davila于6月25日驳回了迪士尼关于终止诉讼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迪士尼利用收购Hulu公司的机会提高相关市场上互联网流媒体直播电视服务的价格。由此,迪士尼可能对包括AT&T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卫星电视服务商DirectTV和Dish公司(回声星通信公司)的网络电视服务商Sling TV在内的竞争对手强加反竞争条款,强迫他们将ESPN作为其提供的价格最低的捆绑服务的一部分;并制定了所谓的“最惠国条款”,确保其与任何特定竞争对手谈判时的ESPN加盟费为整个行业的价格最底线。然而,法院同时裁定,参与诉讼的YouTube TV用户在该案中被禁止就联邦反垄断索赔寻求损害赔偿。就这些索赔而言,这些用户只能寻求法院下令阻止迪士尼进一步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还可以就迪士尼违反州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的行为进行索赔。(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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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文章为本所为本行业及社会公众提供的公益性普法服务,不属于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也不代表本所针对具体个案的意见或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