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韬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锦丽律师经遴选正式受聘为“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景德镇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此次刘锦丽律师获聘,既是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对韬安律师事务所专业水准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刘锦丽律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高度信任。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是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2006年组建的景德镇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2021年4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增挂“景德镇国际仲裁院”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秉公,维信,求实,贵和”的新服务理念,遵循独立、公平、高效的原则,公正、及时地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人性化服务,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的各种权利,注重调解,努力创造和谐的仲裁氛围。
关于刘锦丽律师:
刘锦丽 律师
联系邮箱: jane.liu@taoanlaw.com
刘锦丽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及娱乐法法律事务。刘锦丽律师兼具优秀的文学教育背景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在涉外娱乐法方面有着突出的经验和能力,提供了包括国际影视项目合拍与合作、艺人经纪、体育以及音乐版权事务等多方面法律服务。刘锦丽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国内外多家知名影视单位、制片人、演员以及导演。刘锦丽律师曾主导或参与那不勒斯足球俱乐部授权合作项目、艺术家霍夫曼实景装置设计作品“大黄鸭”在华巡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电广传媒与狮门影业多片投资项目、某知名艺人跨国音乐合作项目、人工智能以及数据权益相关的国际专题研究项目以及新型互联网治理争议解决项目等。刘锦丽律师代理的案件曾获“中国网络治理十大司法案件”“中国新文娱十大影响力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深圳法院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荣誉。刘锦丽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以及法律硕士学位。刘锦丽律师还曾就读于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院并获得美国法硕士学位(娱乐法专业),工作语言为中文与英文。
专业资质与社会活动:
- 北京市律师协会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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