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尚锐律师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邮箱:sr.deng@taoanlaw.com 邓尚锐律师,专注并深耕于知识产权与泛娱乐领域,对于著作权、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及泛娱乐领域各类纠纷案件具有丰富办案经验,曾作为出品方律师成功代理涉《妖猫传》《西虹市首富》《虎妈猫爸》等知名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代理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曾入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品名称在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邓尚锐律师长期为境内外多家娱乐传媒公司及多位知名演艺人士提供法律支持,客户类型涵盖影视公司、短剧公司、MCN机构、艺人经纪公司、互联网平台、作家、编剧、导演、艺人等泛娱乐行业的各个维度,作为项目顾问曾服务的影视作品包括《繁花》《热辣滚烫》《庆余年》《琅琊榜》《一年一度喜剧大赛》等。 邓尚锐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工作语言为中文与英文。 资质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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