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安律师深耕于影视以及传媒领域多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韬安尤其擅长影视(含动漫、网络剧、网络电影、综艺等)项目的运营,包含项目引进、版权购买、剧本创作、投融资、联合摄制/中外合拍以及合作、建组拍摄、后期制作、宣传发行、衍生开发、劳务聘用、音乐授权等全过程相关文件的起草与审核。韬安律师在综艺节目、电视剧、电影等项目中外合作层面也具有突出优势,相关客户包括国际知名的制片人、导演、影视公司。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影视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投融资法律服务
- 主创签约法律服务
- 宣传发行法律服务
- 商业植入法律服务
- 翻拍权等权利购买、权利链审核
- 项目前期策划、委托创作、投融资、制作、宣发流程风险把控
- 项目谈判、尽调,协助设计商业模式与交易结构
- 项目商务开发、衍生开发法律服务
- 项目相关争议解决
典型业绩:
- 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著作权侵权纠纷
- 电影《悟空传》出品方起诉后期制作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 “新浪体育”中超体育赛事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
- 电影《西虹市首富》应诉著作权侵权纠纷
- 电影《九层妖塔》应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
- 电影《妖猫传》著作权侵权纠纷
- 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编剧合同纠纷
- 电影《倩女幽魂》联合投资合同纠纷
- 综艺节目《两天一夜》联合投资合同纠纷
- 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游戏改编合同纠纷
- 综艺节目《女神新装》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电影《夏洛特烦恼》出品方及主创诉影评人名誉权侵权纠纷
- 哇唧唧哇公司与知名音乐人著作权侵权纠纷
- 先后为三百余部影视、综艺及戏剧项目提供常年或专项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 先后为数十部引进片、合拍片及涉外翻拍影视剧提供常年或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琅琊榜》《青云志》《盗墓笔记》等影视项目的IP运营及衍生开发提供法律意见
- 为湖南电广传媒与美国狮门影业15亿美金长期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SK集团提供文娱行业在华投资准入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某知名电视台提供综艺节目模式研究专项法律服务
- 为北京市政府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北京国际戏剧中心”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韬安律师深耕于娱乐领域多年,在艺人经纪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基于对相关行业的深刻理解,韬安律师擅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政策、法律、行业建议,力求平衡风险管控以及商业利益实现的需求。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演艺经纪或管理模式方案设计以及风险管控
- 艺人演出、代言、商务合作相关合同审查以及谈判
- 演艺相关税务筹划
- 协助处理艺人公关事件
- 艺人粉丝风控
- 艺人舆情管理
- 艺人解约争议解决
- 艺人直播带货合规
- 艺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维权
典型业绩:
- 代理章子怡、杨洋、张咪、咪蒙、成毅、头部脱口秀演员等多位知名艺人名誉权维权
- 代理张天爱、文章、海清、马东等多位知名艺人肖像权维权
- 代理杨洋、蒋梦婕、陈晓、焦俊艳、朱一龙等多位艺人演艺经纪合同纠纷
- 代理作家唐七与中联百文经纪合同纠纷
- 代理应诉盛一伦、郑业成等多起演艺经纪合同纠纷
- 为某著名艺人提供代言产品广告的主管机关核查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累计数十宗广告代言及直播带货项目提供广告合规尽职调查顾问服务
- 为多宗涉及知名人士的舆情问题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为国内多家知名演艺经纪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国内多家头部电商企业、知名MCN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某知名导演、多位头部艺人、编剧、制片人提供税务自查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韬安律师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游戏领域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游戏投融资、内容合规、游戏IP引进及海外授权等法律服务。韬安游戏领域的团队构成具有多样化以及专业化的特点,其中部分成员长期致力于游戏相关领域的实务以及研究,熟悉国内外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相关产业、政策动态并曾出版游戏司法保护相关专著,部分成员曾在知名游戏企业任职,具有多年商务经验。韬安亦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游戏相关商务谈判以及诉讼,能够结合团队整体优势为客户提供前瞻性、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游戏出海前置合规
- 游戏投融资、内容合规及合同审查等
- 游戏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争议解决
- 游戏IP引进及海外授权等
- 游戏衍生品开发及管理
- 影游联动全流程法律风险管控
- 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及相关知识产权管理
典型业绩:
- 游戏《仙剑奇侠传》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及名誉权系列纠纷
- “快手”与“斗鱼”关于主播“柚子无敌”不正当竞争纠纷
- 网络游戏《宠物起源》应诉《石器时代》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游戏《弓箭传说》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游戏《元气战士》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 游戏《奇迹MU:觉醒》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某知名游戏涉“工会拉人”不正当竞争纠纷
- 为盖娅互娱、掌趣科技、北京中清龙图、北京玩蟹、重庆灵翎互娱、阿里游戏、网易等知名游戏公司提供常年或专项顾问服务
体育领域属于国内新兴法律服务领域,韬安相关领域的律师以及顾问成员熟悉国内外行业规则,能敏锐把握客户需求,擅长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政策及行业建议。韬安的体育赛事法律服务覆盖了体育赛事与体育赛事节目的授权及管理、运动员经纪及商务合作谈判、体育领域合规等。相关领域客户包括国际知名俱乐部、运动员以及体育赛事授权合作企业。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运动员经纪、转会
- 体育经纪解约争议解决
- 运动员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保护
- 运动员与俱乐部、体育联盟薪资纠纷
- 体育赛事运营及项目商务合作
- 体育赛事节目引进、直播、转播
- 体育领域合规服务
- 体育赛事的行政监管合规
- 电子竞技法律服务
- 体育赛事与节目版权、商标权保护
典型业绩:
- 代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超体育赛事)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再审程序)
- 就那不勒斯足球俱乐部授权合作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 为体育界名人张继科先生提供法律顾问与诉讼代理服务
- 为文体跨界明星田亮先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与争议解决代理
- 王军律师被LEGALBAND评为中国电子竞技领域十佳律师(2019年)
韬安律师致力于文化创意领域法律服务,涵盖文创衍生、商品化、NFT/数字藏品/数字资产/元宇宙授权开发、戏剧类、设计类、博物馆等相关具体业务。韬安律师善于从客户的总体利益角度出发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方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规划与建议、侵权监控与维权行动。相关客户包括国际知名设计师、艺术家、剧院以及博物馆衍生合作企业等。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IP授权布局与交易结构设计
- 权利链条审查以及尽职调查
- 商务合作以及衍生开发全流程风控
- 侵权监控与维权
- 新型文化衍生类型的行政监管与合规
- 文创IP海外发行与元宇宙应用授权
- 文创IP海外数字化资产与权益合规
典型业绩:
- 担任北京市政府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北京国际戏剧中心”专项法律顾问
- 为故宫文创涉文创衍生品开发、NFT数藏、品牌授权等业务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荷兰艺术家Florentijn Hofman大型装置艺术作品“大黄鸭”在华巡展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中国多部顶级IP与艺术家作品在海外的元宇宙授权担任法律顾问
立足于对中国法律和政策的深刻理解,对文化传媒行业、财税、金融、投融资、公司治理等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良好的商业思维,韬安律师在企业架构设计、改制重组、投资并购、企业合规等领域内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韬安律师贴合行业,不但能为客户提供充分的法律分析,而且还能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建议可行的商业解决方案。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企业设立、架构设计与搭建、重组、改制
- 企业投融资或并购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件的起草和谈判
- 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企业劳动人事、员工股权激励等法律咨询
- 企业合规(含数据安全合规)以及日常业务法律咨询
- 公司相关争议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制权、公司混同诉讼、公司股权投资纠纷、公司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公司高管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纠纷等)
典型业绩:
- 代理某娱乐公司股权投资、回购业绩对赌等纠纷案件
- 代理北京某知名娱乐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案件
- 代理北京某知名文化公司股权争议、高管侵权纠纷系列纠纷案件
- 代理某娱乐公司股权投资、回购业绩对赌等纠纷案件
- 代理某娱乐公司投资纠纷仲裁案件
- 代理某娱乐公司投资重组纠纷仲裁案件
- 代理太合娱乐集团股权投资及回购合同纠纷案件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各类主体关注的重要权利内容。商标是公众认知企业的商业标识,是企业商誉的载体,关乎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利益实现,企业离不开商标。韬安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面的商标服务,可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布局、商标挖掘、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行政诉讼、商标维权、商标民事争议、商标运营、商标管理等全流程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程序及相关民事争议解决、商标管理与开发等在内的各项法律需求。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进行商标检索,评估商标的可注册性、评估商标实际使用风险;
- 代理申请注册商标及参与商标审查流程中的驳回复审、异议、无效宣告、撤销连续3年停止使用商标及司法诉讼服务;
- 结合客户的业务范围和主营产品,对客户的商标及品牌布局进行整体规划,形成全面的、长期商标及品牌保护服务方案;
- 对于商标或logo已遇到的风险,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避免或减少损失;
- 代理商标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侵权纠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商标转让合同纠纷等;
- 对需要进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进行个案申请及举证;
- 进行商标主动维权及品牌保护。
典型业绩:
- 代理上海高通与美国卡尔康公司、商标评审委员会多件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二审案件;
- 代理石榴地产集团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撤三行政诉讼等系列案件;
- 代理“wise online”商标撤三行政诉讼案件;
- 代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系列案件;
- 代理“还珠格格”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
- 代理“女子十二乐坊”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
- 代理远洋控股公司与远洋一品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再审申请民事案件;
- 代理腾讯诉字节跳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
- 帮助新丽传媒针对《如懿传》项目提起多起商标异议案件;
- 帮助某知名艺人提起多起商标驳回复审案件;
- 为知名教育机构抓马宝贝提供商标维权服务;
- 为知名作家/编剧琼瑶女士名下的《还珠格格》“容嬷嬷”等知名ip提供全方位商标管理服务(包括商标布局及商标申请、商标无效、商标撤销等);
- 为知名作家唐七名下的《三生三世》系列、《华胥引》等知名ip提供全方位商标管理服务(包括商标布局及商标申请、商标无效、商标撤销等);
- 为天意影视《王大花》系列ip提供商标布局及申请服务;
- 为画妖师影业提供商标布局及申请服务;
- 为某日本乐队提供商标布局、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异议等全程商标服务;
- 为mu服装品牌提供全方位商标管理服务;
- 为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供商标布局及申请服务。
韬安律师的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广泛的覆盖了泛娱乐产业及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含商业秘密保护)、投融资、艺人经纪合同、股权纠纷、重大商事争议等)的相关争议。韬安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诉讼及仲裁业务办理经验的律师团队,善于从客户的总体利益角度出发提出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并对诉讼策略进行深度把控,秉持以精深的业务能力实现客户的核心诉求。
争议类型主要包括:
- 著作权、商标权侵权纠纷
- 著作权、商标权权属及授权确权纠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商业秘密纠纷
- 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相关纠纷
- 艺人经纪合同纠纷
- 体育赛事及相关主体的维权及各类纠纷
- 音乐作品以及相关主体的维权及各类纠纷
- 游戏产业相关主体的维权及各类纠纷
- 公司控制权纠纷
- 股权投资纠纷
- 商事合同纠纷
典型业绩:
- 代理著名作家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
- 代理陆川、中影等应诉天下霸唱关于电影《九层妖塔》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案
- 代理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游戏《仙剑奇侠传》商标权、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及名誉权系列纠纷案
- 代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超体育赛事)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再审程序)
- 代理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电影《悟空传》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 代理哇唧唧哇公司与知名音乐人著作权侵权纠纷
- 代理艺人杨洋、蒋梦婕、阚清子等与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演艺经纪合同解约仲裁等多起解约纠纷
- 代理北京某知名娱乐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案
- 代理开心麻花影业及新丽传媒等就电影《夏洛特烦恼》诉影评人“文白”名誉权侵权案
- 代理知名演员/主持人文章、马东、莫小棋等肖像权维权案件
文化、体育与泛娱乐
- 服务湖南电广传媒与美国狮门影业15亿美金一揽子电影投资合作项目;
- 担任意大利那不勒斯足球俱乐部在华授权合作事宜专项法律顾问;
- 担任荷兰艺术家霍夫曼实景装置设计作品“大黄鸭”在华巡展专项法律顾问;
- 为中外合拍电影《妖猫传》(陈凯歌导演)、《长城》(张艺谋导演)、《十二生肖》(成龙导演、主演)、《功夫之王》(《狮子王》导演罗伯·明可夫执导)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好莱坞电影《惊天魔盗团》、日本电影《小偷家族》、黎巴嫩电影《何以为家》、印度电影《摔跤吧爸爸》在华引进与发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为中国投资方投资好莱坞电影《爱乐之城》、《血战钢锯岭》、《巨齿鲨》、《云图》、《变形金刚五》等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服务日本电影《情书》、法国电影《初吻》等国际经典翻拍项目;
- 服务北京人艺话剧《喜剧的忧伤》版权引进与本土化项目;
- 服务北京人艺经典话剧《茶馆》、《李白》在北美巡演事宜;
- 服务经典影片《十二怒汉》话剧翻拍与改编法律顾问项目;
- 就中国知名传媒企业在北美的商标布局、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就中国知名影视IP、艺术品在美国的NFT授权与开发提供顾问服务;
- 服务FOX电影国际发行合作项目;
- 服务韩国小说《82年生的金智英》著作权授权改编项目;
- 服务以色列盖谢尔剧院中国地区巡演项目;
- 服务某知名艺人涉外音乐合作项目;
- 服务某日本知名乐队商标布局项目;
- 主导某重度SLG游戏产品以欧美地区为核心区域的全球发行合规项目,涉及游戏内容IP合规、游戏内容本地化政策合规、用户数据合规、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审核等。
艺人经纪
- 为台湾作家琼瑶、制片人徐立功、香港导演王家卫、王晶、关锦鹏、陈国辉及其合作艺人草拟审核与电影拍摄及出演等相关合同;
- 代表香港、台湾一线艺人及影视娱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处理与综艺制作、商务代言、影视剧投资拍摄、演唱会演出相关的法律事务;
- 代表好莱坞演员在华出演影片提供合同审核服务;
- 代表好莱坞导演在华执导影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为加拿大、韩国艺人在华经纪业务与综艺节目演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为WME/IMG经纪公司在华业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为韩国CJ在华经纪业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投资并购
- 代理湖南电广传媒与狮门影业项目长期投资合作(涉及50部影片,交易金额15亿美元);
- 就韩国SK在华文化产业准入与投资并购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为韩国CJ在华投资并购影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代表瑞群有限公司(“达令家”,社区电商平台)接受IDG、苏宁境外美元基金投资,参与交易谈判,起草、修改交易文件,出具境内法律意见书,并协助完成交割;
- 某户外媒体广告公司香港红筹上市项目(重组中):为公司香港红筹上市出具尽职调查报告、重组备忘录、法律意见书,为公司搭建红筹架构,协助公司整改相关法律问题;
- 潼关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架构搭建及重组项目:为潼关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重组出具备忘录、法律意见书,协助境内公司办理ODI以及商委备案;
争议解决
- 就好莱坞综艺节目《女神的新衣》版权模式引进后发生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提供律师代理服务;
- 代理香港导演关锦鹏与大陆投资机构就电影导演及长期合作协议纠纷诉讼;
- 代理台湾作家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纠纷(《梅花烙》诉《宫锁连城》);
- 代理台湾纵横国际影业股份公司就电视剧《努尔哈赤》在中国大陆提起合同纠纷之诉;
- 在某知名香港艺人与其经纪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的解约诉讼中担任专家证人;
- 代理某国际知名动漫形象商品化授权合作争议解决案件;
- 作为专家律师成员参与中国政府应对美国在WTO提起的文化产业争端案并具体为中国文化部提供专项法律支持;
- 就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东方快车谋杀案》作品在华著作权侵权潜在案件进行法律论证与咨询;
- 就韩国漫画《沐浴之神》在华翻拍及涉著作权侵权提供咨询意见;
学术成果
- 应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KOFIC)委托主编《中国电影市场投资指引》(韩文出版);
- 参与编写《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手册》,主笔《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特点概述》、《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知识产权确权》、《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技巧》三部分;
资质活动
- 担任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专业委员会主席(王军律师);
- 担任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LESI)中国版权许可贸易委员会主席(王军律师);
- 担任国际商会(ICC)知识产权委员会版权工作组委员(李景健律师);
- 担任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刘锦丽律师);
- 担任Cathay IESP 国际影视服务平台联席主席(王军律师);
- 获得欧盟认证个人信息安全官、数据保护官资格(王军律师);
- 受美国电影市场(AFM)、柏林国际电影节、戛纳国际电影节、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釜山国际电影节官方邀请,担任英文演讲嘉宾(王军律师);
- 担任牛津大学“牛津普莱斯”国际模拟法庭总决赛评审法官(王军律师);
- 受邀在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年度全球大会、中国知识产权年会、迪拜知识产权大会、韩国传媒高峰论坛、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LESI)日本峰会做英文演讲(王军律师);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和物联网的迅速发展,数据成为诸多商业领域的核心资产之一,从国内外的立法和监管态势来看,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合规要求也渐趋严苛。此外,无论是对于互联网等新兴行业,还是传统行业的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都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反垄断和竞争法的执法环境。为此,韬安律师第一时间跟进国内外反垄断与数据合规领域的最新立法、监管动态,研究前沿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擅长为客户提供实时权威的风险研判,并结合当前适用的反垄断与数据合规法律政策,提供具有行业针对性的合规建议,帮助客户把控和平衡风险以及促成商业需求的实现。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 反垄断/竞争法合规咨询与建议
- 反垄断调查应对与经营者集中申报
- 反垄断/竞争法争议解决
- 数据合规咨询与建议
- 企业合规体系评估、架构搭建及培训
- 合规风险评估与商业安排
- 企业出海与数据跨境合规
- 个人信息/隐私与未成年人保护
- 结合知识产权等多维度的企业数据/数据库综合保护
- 涉数据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争议解决
典型业绩:
- 代理新浪微博诉今日头条移植数据内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代理某知名互联网企业诉某通讯产品数据采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负责参与编写中央网信办培训中心推荐教材《个人信息保护通识》
- 负责参与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区《设链行为以及利用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行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问题》《数据中的权利》等课题研究工作
- 作为行业专家参与编写工业和信息化部《区块链与数据安全治理白皮书》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安全治理工作组成员单位
-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法律服务会员单位
- 欧盟认证个人信息保护、隐私保护与数据保护官(DPO)(王军律师)
- 2013-2022年度连续十年获评“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的TMT律师/娱乐法律师”(王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