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蓉女士现为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燕蓉女士曾担任法官二十余年,先后任职于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李燕蓉女士曾主审各类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2000余件,包括全国首例涉及民间文学艺术剪纸的郭宪著作权侵权案、全国首例中文域名阿里巴巴域名纠纷案、全国首例认定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胡同游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赛恩公司诉朝阳区供电局案、德国宝马公司诉广州世纪宝驰公司等商标侵权二审案、路易威登、古乔古希等五大知名公司诉秀水街公司等商标侵权二审五案、泉株式会社专利侵权二审案、三菱株式会社专利侵权二审案、李承鹏等十多位作家诉苹果公司著作权侵权二审案、电影“笔仙”与“笔仙惊魂”不正当竞争二审案、“子弹头”通用名称商标确权行政案等。
李燕蓉女士主要从事与泛娱乐产业相关业务的学术研究、专业培训、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咨询、争议解决(仲裁)等服务。
荣誉与评价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
荣立个人二等功(2004年);
荣立个人三等功(2003年、2008年)。
代表业绩
专业资质与社会活动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调解员;
中国国际商会会员。
学术成果
出版物:
主编《中国影视娱乐产业经典案例指引》(2018,中国电影出版社);
参与编写2017-2021年度《影视蓝皮书:中国影视产业发展报告》《网络视听蓝皮书:中国互联网视听行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参与编写《知识产权名案评析》(2008,知识产权出版社 );
参与编写《商标疑难案件法官评述》《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等书籍十余部,其中参与编写、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专利经典判例》一书被译成英语在英国出版;
学术文章:
《广告、带货还是知识付费——MCN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共同作者),《中国知识产权》杂志,2020年6月,总160期;
《自制、孵化还是签约网红——MCN机构运营的法律风险与控制》(共同作者),《中国知识产权》杂志,2020年6月,总160期;
《热点圆桌——同人作品可能产生的侵权问题及判定方法》,《中国版权》杂志,2020年第2期,总第110期;
《与时代发展紧密相伴的著作权新问题》,《中国版权》杂志,2019年第3期,总第105期;
《同人小说构成著作权侵权吗?》(共同作者),《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6月;
《如何认定药品的通用名称》,《中国知识产权报》, 2015年2月;
《何为“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15年1月。